向批准机关报告
报批准机关核验开工报告
重新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
改办施工许可证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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