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从事建设工程劳务活动的劳务企业、个人实行资质和资格管理制度
劳务企业必须使用自有劳务工人完成所承接的劳务作业
建筑劳务企业必须依法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项目部应当以劳务班组为单位,建立建筑劳务用工档案,按月归集劳动合同、考勤表、包工作业工作量完成登记表、工资发放表、班组工资结清证明等资料
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支付劳务企业劳务分包款时,应发给包工头,由包工头发放给农民工本人
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支付作业企业分包款时,应开设劳务工工资专用银行账号,责成专人监督作业企业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劳务工本人。因总承包企业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工程导致出现拖欠劳务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并先行支付劳务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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