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处( )万元的罚款。
10 以上 30 以下
20 以上 50 以下
50 以上 100 以下
100 以上 200 以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 5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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