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等水准测量高差需进行的改正包括( )。
水准标尺长度误差改正
正常水准面不平行改正
重力异常改正
日月引力改正
一、二等水准测量高差需进行水准标尺长度误差改正、水准标尺温度改正、正常水准面不平行改正、重力异常改正、日月引力改正、环线闭合差改正;三、四等水准测量高差仅需进行水准标尺长度误差改正、正常水准面不平行改正和路线或环线闭合差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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