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工地现场检查
查阅工程档案
责令施工单位更换项目经理
复制合同、账簿
依据《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进入工地现场对工程和市场主体的从业行为进行检查;(三)查阅、复制有关工程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工程档案、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责令施工单位更换项目经理不属于法定监督检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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