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程》,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最终结果负总责的人员是( )。
检测编制人员
报告审核人员
报告批准人员
样品管理人员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实行三级责任制:检测编制人员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管数据来源);审核人员对报告的准确性、规范性负责(管格式与逻辑);检测报告批准人(签发人)应对检测报告最终结果负责,对整份报告的最终结论、法律效力及合规性负全部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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