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中,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终止加载的有( )。
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5倍,且桩顶总沉降量超过40mm
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2倍,且经24h未达到稳定
已达到设计要求的最大加载值且桩顶沉降达到相对稳定标准
工程桩作为锚桩时,锚桩上拔量达到允许值
荷载—沉降曲线呈缓变型时,可加载到桩顶总沉降量60~80mm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终止加载的条件包括:某级荷载下沉降量大于前一级5倍且总沉降超40mm;沉降增量大于前一级2倍且24h未稳定;达到设计最大加载值且沉降稳定;锚桩上拔量达到允许值;缓变型曲线加载至总沉降60~80mm(当桩端阻力尚未充分发挥时,可加载至累计沉降量超过80mm)。以上五个选项均符合规范规定的终止加载条件,涵盖了陡降型破坏、沉降不收敛、达到设计控制值、反力系统限制及缓变型桩的位移控制等多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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