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和符号使用规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组合单位的中文名称与其符号表示的顺序一致,除号的对应名称为“每”字,无论分母中有几个单位,“每”字只出现一次
乘方形式的单位名称,其顺序应为单位名称在前,指数名称在后
单位符号一律用正体,除来源于人名的单位符号第一个字母应大写外,其余均为小写字母(升的符号L例外)
词头的符号与单位的符号之间不得有间隙,也不加表示相乘的任何符号
在组合单位中,为了通俗易懂,应优先同时使用单位符号和中文符号
依据法定计量单位应用规则:组合单位中文名称与符号顺序一致,“每”字只出现一次;乘方形式单位名称应为指数名称在前、单位名称在后;单位符号用正体,人名首字母大写(升L例外);词头与单位符号间无间隙且不加相乘符号;组合单位中不应同时使用单位符号和中文符号。选项B顺序颠倒,选项E违反不得同时使用的规定,故B、E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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