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应当在( )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且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
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
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
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四个选项所列场所均属于法条明确规定的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危险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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