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因计量器具准确度所引起的纠纷,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 )检定的数据为准。
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具
部门最高计量标准器具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
进口计量标准器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因计量器具准确度所引起的纠纷,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