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虚假材料取得企业资质的
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
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
因转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情形包括: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但未达到重大及以上,不属于“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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