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施工经核验符合条件期间,由建设单位做好建设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施工企业应当自中止之日起3个月内报发证机关核验
中止施工满6个月的,在建筑工程恢复施工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经核验不符合条件的,不允许其恢复施工,待条件具备后再申请核验
B错,应为1个月;C错,应为1年;D错,应收回施工许可证,待具备条件后重新申领施工许可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