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金属热喷涂施工时,若空气相对湿度大于60%或处于沿海区域等环境条件下,热喷涂施工与表面预处理的间隔时间不应大于( )。
4h
2h
8h
12h
金属热喷涂施工与表面预处理的间隔时间应尽可能缩短。在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60%的条件下,间隔时间不应大于8h;当空气相对湿度大于60%或处于沿海区域等环境条件下,热喷涂施工与表面预处理的间隔时间不应大于2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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