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热喷涂施工与表面预处理的间隔时间应尽可能缩短,在空气相对湿度大于60%或沿海区域等环境条件下,该间隔时间不应大于( )。
2h
4h
6h
8h
金属热喷涂前应对表面预处理的质量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喷涂施工,且施工与表面预处理的间隔时间应尽可能缩短。在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60%的条件下,间隔时间不应大于8h;而在空气相对湿度大于60%或沿海区域等环境条件下,热喷涂施工与表面预处理的间隔时间不应大于2h,以防止基体表面发生二次锈蚀或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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