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背景资料】:某建筑公司(乙方)于某年4月20日与某厂(甲方)签订了修建建筑面积为3000m²工业厂房(带地下室)的施工合同,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获监理工程师批准。该工程的基坑开挖土方量为4500m³,假设直接费单价为4.2元/m³,综合费率为直接费的20%。该工程的基坑施工方案规定:土方工程采用租赁一台斗容量为1m³的反铲挖土机施工(租赁费450元/台班)。甲、乙双方合同约定5月11日开工,5月20日完工。在实际施工中发生如下几项事件:(1)因租赁的挖土机大修,晚开工2d,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2)基坑开挖后,因遇软土层,接到监理工程师5月15日停工的指令,进行地质复查,配合用工15个工日;(3)5月19日接到监理工程师于5月20日复工令,同时提出基坑开挖深度加深2m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此增加土方开挖量900m³;(4)5月20日~5月22日,因下罕见的大雨迫使基坑开挖暂停,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5)5月23日用30个工日修复冲坏的永久道路,5月24日恢复挖掘工作,最终基坑于5月30日挖坑完毕。【问题】1.建筑公司对上述哪些事件可以向厂方要求索赔,哪些事件不可以要求索赔,并说明原因。2.每项事件工期索赔各是多少天?总计工期索赔是多少天?3.假设人工费单价为23元/工日,因增加用工所需的管理费为增加人工费的30%,则合理的费用索赔总额是多少?
查看答案
参考答案:
1.索赔成立与否及原因:事件1:索赔不成立。因为租赁的挖土机大修延迟开工属于承包商的自身责任。事件2:索赔成立。因为施工地质条件变化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所无法合理预见的。事件3:索赔成立。因为这是由设计变更引起的,应由业主承担责任。事件4:索赔成立。这是因特殊反常的恶劣天气造成的工程延误,业主应承担责任。事件5:索赔成立。因恶劣的自然条件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损坏及修复应由业主承担责任。2.索赔工期计算:事件2:可索赔工期5d(15~19日)。事件3:可索赔工期:900m³/(4500m³/10d)=2d。事件4:可索赔工期3d(20~22日)。事件5:可索赔工期1d(23日)。共计索赔工期5+2+3+1=11d。3.索赔费用计算:事件2:人工费:15工日×23元/工日×(1+30%)=448.5元。机械费:450元/台班×5d=2250元。事件3:(900m³×4.2元/m³)×(1+20%)=4536元。事件5:人工费:30工日×23元/工日×(1+30%)=897元。机械费:450元/台班×1d=450元。可索赔费用总额为:448.5+2250+4536+897+450=858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