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背景资料】:某公司中标一座跨河桥梁工程,所跨河道流量较小,水深超过5m,河道底土质主要为黏土。项目部编制了围堰施工专项方案,监理审批时认为方案中以下内容描述存在问题:①顶标高不得低于施工期间最高水位;②钢板桩采用射水下沉法施工;③围堰钢板桩从下游到上游合龙。项目部接到监理部发来审核意见后,对方案进行了调整,在围堰施工前,项目部向当地住建局报告,征得同意后开始围堰施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一:由于工期紧,电网供电未能及时到位,项目部要求各施工班组自备发电机供电。某施工班组将发电机输出端直接连接到多工程开关箱,将电焊机、水泵和打夯机接入同一个开关箱,以保证工地按时开关。事件二:围堰施工需要吊车配合,因吊车司机发烧就医,施工员临时安排一名吊车司机代班。由于吊车支腿下面的土体下陷,引起吊车侧翻,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项目部紧急调动机械将侧翻吊车扶正,稍作保养后又投入到工作中,没有延误工期。【问题】1、针对围堰施工专项方案中存在的问题,给出正确做法。2、围堰施工前还应征得哪些部门同意?3、事件一中用电管理有哪些不妥之处?说明理由。4、汽车司机能操作吊车吗?为什么?5、事件二中,吊车扶正后能立即投入工作吗?简述理由。6、事件二中,项目部在设备安全管理方面存在哪些问题?给出正确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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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1)围堰标高应高出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包括浪高)0.5~0.7m;(2)在黏土中不宜使用射水下沉的办法,应采用锤击或者振动方法施工;(3)围堰钢板桩应该从上游到下游合龙。2.①河道(海事)主管部门;②航道交通管理部门;③公安交通主管部门;④水利主管部门;⑤当地政府;⑥物权业主;3.不妥之处一:工期紧电网供电未能及时到位不妥。理由:项目部应提前做好各项物资准备工作,尽量使用电网供电。不妥之处二:自备发电不妥。理由:一是自发电往往电压不稳功率不足,二是增加了成本和安全隐患。三是应该经过审批不妥之处三:发电机与开关箱直接连接。理由:应采用三级配电系统。不妥之处四:电焊机、水泵和打夯机接入同一个开关箱。理由:严禁同一开关箱直接控制两台以上用电设备(一机、一闸、一漏)。4.不能。因为吊车是特种设备,应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5.吊车扶正后,不能立即投入工作,应经安全技术监督部门检验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6.设备安全管理正确做法:(1)机械设备使用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2)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定),任何人不得违章指挥和作业。